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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8月13日

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%

我市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

本报讯(融媒记者 沈邱怡)昨天,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》,涵盖贷款、提取等多方面优化措施,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,有效期2年。我市同步执行。

在公积金贷款方面,新政策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,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(不含“商转公”贷款),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,可核减相应贷款次数。同时,新政策下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,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%。

在公积金提取方面,政策支持范围显著扩大,缴存人家庭若因本人、配偶、父母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,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公积金,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之和。

此外,新政策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,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,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,一年可提取一次,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(不含新职工补贴)。

此次政策调整是优化公积金使用机制、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,通过降低购房门槛、扩大提取范围,切实满足市民在住房、医疗和日常消费方面的需求。市民可关注公积金中心官方信息,详细了解办理条件和材料要求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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